欢迎访问重庆法律咨询网!
2019年11月6日凌晨,重庆市渝中区大坪联通大厦附近,一辆领克牌小型客车在夜色中行驶。驾驶员王某某(化名),时年34岁,重庆某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,刚从九龙坡区罗汉沟出发,前往渝中区时代天街。途中,他被巡逻民警拦下。经酒精呼气检测和血液鉴定,王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2mg/100ml,已达到醉酒状态。这起看似普通的醉驾事件,涉嫌触犯《刑法》危险驾驶罪。
王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饮酒后驾车的经过。检察院审查了抓获经过、酒精检测单、血样提取表、驾驶证复印件、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证据,以及重庆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的检验报告。这些铁证如山,王某某对事实和证据无异议,并自愿认罪认罚。他已于2020年3月13日被取保候审,案件由渝中区公安局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。
根据《刑法》第133条之一第一款第(二)项,醉酒驾驶机动车即构成危险驾驶罪,醉酒标准为血液乙醇含量≥80mg/100ml。王某某的92mg/100ml确实超标,但检察院认为其犯罪情节轻微——酒精含量相对较低,且无其他加重情节。同时,王某某积极认罪认罚,符合《刑法》第37条“不需要判处刑罚”的情形。最终,依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177条第二款,渝中区检察院于2020年6月11日作出不起诉决定。这体现了我国刑事司法的宽严相济政策,对轻微犯罪从宽处理,鼓励悔过自新。
这起案件提醒大家,酒后驾车绝非小事,即使情节轻微,也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和刑事风险。王某某虽逃过牢狱,但已被行政拘留并罚款。普通读者需知:醉驾一线之隔,安全第一,切莫心存侥幸。法律保护生命财产,也给真诚悔改者一线生机。若对不起诉决定不满,可在7日内申诉。本案彰显司法人文关怀,值得借鉴。
我们守诚信用的原则,忠实于委托人的利益。认真负责地执行委托人的委托任务,积极协助双方为律师事务所,律师与当事人,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。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,寻找对应专业的律师,类似的案例解决法律问题。在此过程中,如自身对法律问题比较模糊,也可以咨询重庆法律咨询客服。当然、如果你比较了解法律,但还是有一些疑惑,也可以查询类似的案例,法律条文解读,解决自身的法律问题。
严格来说是关于法律的信息网站,该信息提供法律知识,它通过介绍律师提供法律服务,而不直接提供诉讼法律服务,此内容无意替代律师建议。如果您对法律法规有任何问题,请务必与立法机关、司法机关、行政机关颁行生效的原文核对。如果您对法律问题有任何疑问,请务必咨询您的律师或其他合格的法律工作者。
重庆市海王星科技大厦众创空间
023-8825-6629
© Copyright 2008-2020 | 重庆法律网保留所有权利 本站由上智科技提供技术支持 渝ICP备20007345号-4
使用本网站将受制于明确规定的使用条款。使用本网站即表示您同意遵守这些通用服务条款
Comments
成为第一个评论者
发表评论
评论